
顾客扫码支付5万元后,当时18岁的炒货店老板曹天乐换取现金给了对方。不料过了一个多月,顾客竟拿着转账记录找上门,说曹天乐欠自己5万元,甚至以欠钱不还为由将其诉至法院。该案终审判决,驳回该顾客的上诉请求。令曹天乐没想到的是,一段时间后他再次收到法院传票,对方以不当得利为新案由,将他告上法庭。3月17日,记者从曹天乐处获悉,近日,不当得利案对方已撤诉。收到法院通知时,曹天乐正在朋友家中最大的配资公司,“我当时泪流满面,经过一年多的官司,我终于赢了”。据他描述,两次被对方起诉,他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。“各种谣言蜚语都有,我觉得非常煎熬,尤其看到别人的眼光——仿佛在说‘你就是骗子’。”为恢复自身名誉和店铺生意,2025年10月23日下午,曹天乐曾自费三四万元在其炒货店附近举行文艺演出。17日,曹天乐再次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提到,那次演出后重新开门营业,店铺生意不如此前好最大的配资公司,开了不到一个月就关门了,经营不下去。“很多人都以异样眼光看我,都说‘你既然没骗别人的钱,为什么别人一次又一次起诉你?法院为什么会受理?’”其还称,目前他已委托刑事律师,会对刘先生进行刑事控告,“控告他虚假诉讼,捏造事实,正在准备相关材料。我觉得这个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。”曹天乐还告诉记者,为了尊严和自己的清白,“我和家里人商量着,等刑事立案后,花30万元请全村人免费吃饭。”
诚信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